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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房价飙升 一业主宁赔135万也不卖房

发布时间: 2016-06-29 11:25:12

来源:

分类: 本地楼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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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近日,园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二手房买卖纠纷,经调解,卖方李女士退回定金和预付购房款,并愿意赔偿原告张某50%的违约金,共135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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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以来,在的背景下,部分二手房主的报价水涨船高,更有甚者,卖房合同都签了,还想涨价,宁愿赔偿高额违约金也要违约。近日,园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二手房买卖纠纷,经调解,卖方李女士退回定金和预付购房款,并愿意赔偿原告张某50%的违约金,共135万元。

张某购买了一套位于园区的房子,在与房主协商后,以总价260万的价格签订了购房合同,并预先交纳5万元定金和35万元购房款,合同规定在2015年8月1日之前完成过户。谁知,卖方李女士原先房屋所有权登记有误,导致无法变更过户登记,此事被耽搁了下来。去年下半年,园区房价疯涨,张某联系到卖方李女士,希望其尽快配合办理好过户登记。可已经过了约定期限半个月,李女士还是没有任何回应,张某无奈之下将李女士诉至法院,要求李女士配合房屋过户继续履行合同,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。

经审理,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。原告张某认为自己有权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,配合办理过户手续。被告辩称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房屋按揭贷款的提前偿还,并配合身份资料调取,没有阻碍交易造成违约的事实存在,只是由于产权登记问题相关部门无法办理过户,被告不构成违约,不应承担责任。最终,原被告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,解除原签订合同,被告一次性返还原告定金及购房款40万元及赔偿其他各项损失135万元。

责任编辑: zhangyunxia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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